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泉海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2019-10-10 学工部 点击:[]



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泉海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办(2019)115号

 

泉海奖学金是由江苏汝立基金会在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捐资设立,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引导并激励他们心怀感恩,奋发进取,立志成才,回馈社会。为了充分发挥泉海奖学金的激励功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评选范围

凡我校在籍在读普通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学生,均可申泉海奖学金。

第二条  评选原则

奖学金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基金会宗旨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三条  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三)品德优良,诚实守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四)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

(五)家庭经济困难;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申请学年度学业成绩均分或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0%。符合上述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1.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省级学科竞赛或社会实践类二等奖以上市级创新创业竞赛一等奖者

2.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者

3.获校级三好学生标兵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其他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

4.在专业学习领域有重要创新或发明创造,经省级以上学术机构或校学术委员会认定者

(七)申请学年度学业成绩均分或综合测评成绩未达班级前10%,但在班级前30%,如取得如下成绩之一者,可参与评选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威尼斯电子游戏大厅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二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CSSCI、北图核心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省级三等奖以上省级学科竞赛或社会实践类三等奖以上市级创新创业竞赛三等奖以上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或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其它省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者。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奖励或在下一年度评审时取消其奖励资格:

1. 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者;

2. 无特殊原因在外租住者;

3. 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者;

4. 有抽烟、酗酒、赌博等不良习气者;

5. 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弄虚作假者;

6. 学业成绩均分或综合测评成绩低于班级前30%者;

7. 参加“泉海学社”活动时间二年级每学年低于30小时者,三年级每学年低于20小时者,四年级每学年低于10小时者。

第四条  奖励标准

泉海奖学金一三年,每人每年奖励资助人民币5000元。

第五条 评选时间

每年920日前为评选学生申请评审阶段,学校在1010日前将评审结果提交基金会审核确认101日前为续评学生申请审核阶段,学校在1015日前将续评学生审核结果提交基金会审核确认

第六条 评选程序

为了确保审核工作的顺利开展,采用评、续评分开审核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1. 初评:

    1.学校宣讲。每年9月,学校向学生宣讲基金会的宗旨与泉海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如实填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泉海奖学金申请表》;

    3.学院推荐。学院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组织初评,并提出推荐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提交学校;

    4.学校评审。学校泉海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泉海奖学金奖励资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申请材料提交基金会审核备案

  2. 续评

    1.学生申请。每年9月,续评学生填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泉海奖学金学年审核表》(上一学年);

    2.班主任评议。班主任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和学生提交的学年审核表,评议并填写学生鉴定

    3.学院审核。学院审核班主任评议结果,无异议后,将结果提交学校审核

    4.学校审定。学校泉海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审核,确定我校泉海奖学金继续奖励资助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基金会审核备案。经审核条件符合者,继续予以奖励资助;条件不符者,须经学校泉海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励资格;休学学生视作自动放弃获奖励资格。

     管理与发放

    (一)学校设立泉海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日常工作。

    (二)为了加强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学生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学校成立泉海学社,组织泉海奖学金获得者以集体形式开展互助与公益活动,感恩回报社会。泉海学社的宗旨是自助、互助、助人目的是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意识,培养具有爱心、奉献和创新精神的人才,将来更好地服务社会。泉海奖学金获得者均需加入泉海学社。

    (三)11月10日前学校将奖学金按学年打入学生个人银行卡

  3. 本细则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毕业生学费补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下一条:威尼斯欢乐娱人城“伯藜助学金”实施细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