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规定

2019-10-09  点击:[]



                            威尼斯欢乐娱人城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规定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营造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毕业生离校环境和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并按时完成毕业生离校的各项工作安排。

第二条 客观认真、实事求是地做好个人总结和鉴定,自觉有序参加班级交流、学院座谈、毕业教育和毕业典礼等集体活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

第三条 按规定上缴有关证件材料,按时归还图书、器材等所有学校公物,及时退缴有关财物卡折,丢失或损坏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第四条 欠费的毕业生及时还清所欠费用,贷款的毕业生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各项还、续贷手续,仔细阅读并签订《毕业生还款承诺书》,做一名懂得感恩、坚守诚信的毕业生。

第五条 离校前应自觉主动打扫宿舍,保持宿舍环境整洁卫生,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凡室内设施、家具、灯具、门窗等有丢失或损坏的,应按规定予以赔偿。

第六条 违反宪法、四项基本原则,触犯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受到法律惩处者;扰乱毕业生离校期间正常秩序或公共秩序,煽动、起哄、闹事、斗殴、赌博、偷盗、诈骗、焚烧、打砸、抛掷物品、鸣放鞭炮及其它违纪违规行为者,依据和参照《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章给予严肃查处。

第七条 对组织鉴定、评奖评优、学校工作有意见或建议的,应按正常申诉渠道反映,不得无理抗拒、取闹、纠缠。

第八条 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离校,因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离校的,需经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处备案。

第九条 毕业生应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在校生做好榜样表率。离校前,倡议每个毕业生(或以团支部为单位)自觉为学校做一件好事,为校园精神文明及和谐校园建设添砖加瓦。

第十条 未尽事宜,依据和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校纪校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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